关于举办创业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创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
为了提高我市城乡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进一步做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5]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创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创业愿望的城乡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实施创业激励教育,创业必备的基础知识培训,个性化辅导和咨询扶持,使学员激发强烈的创业欲望,掌握企业运作的技能技巧和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帮助学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全日制互动式教学方式进行授课。培训内容采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创业培训(SIYB)教材,通过(GYB 、SYB)两个模块进行培训。GYB 培训课程是帮助想创业的人来找到创办企业想法并确定在商业和市场运作上是否可行,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课程使得小老板能够规划并成功实施企业增长计划。培训十天,80个课时(GYB 24课时、SYB 56课时)。
培训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创业激励阶段,由特聘专家教授通过成功案例激发创业者的欲望。
第二阶段:创业基础知识培训阶段,主要学习创业者导读、实用经济法知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小企业会计实务、企业形象管理、市场营销、营业竞争与创新、市场调查与预测、经济谈判理论与实务、企业创办中的工商与税收等。
第三阶段:个性辅导阶段,有关专家逐个指导论证学员拟创业项目和策划书,提供详细咨询服务。以SYB(创办你的企业)的十个内容为主进行交互式教学。
第四阶段:创业扶持阶段,成功企业家现身说法,集体交流,参观企业,开业指导和政策扶持。
四、具体说明
(一)创业培训筹备
招收并筛选学员:从报名的人员当中筛选出具有较强创业意识、较为明确的创业目标和基本创业条件的人员。
(二)开发创业项目
1、多渠道、多形式收集创业项目,开发基础项目资源库。
2、项目开发的重点领或:有市场前景适合创业,特别是社区创业项目,如社区餐饮、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信托服务业、租赁服务业及其他便民利民的新兴行业领域的项目。
3、组织专家对收集到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三)提供开业指导
1、指导学员进行市场调查,完善创业计划书。
2、组织创业咨询专家队伍,采取门诊式、集中答疑等多种形式,指导学员解决开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1、建立创业培训学员档案,跟踪了解其创业进展及运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并作为长期安排创业培训的后备人才库。
2、对小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门指导。
3、与创业学员自发成立创业者联谊会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创业信息,帮助开展结队互助活动。
五、收费标准
创业培训费用为:1000元/人
持有《求职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培训费用全免。
六、考核发证
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凭证。
七、报名要求
报名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求职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两寸黑白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日 ——11月20日
报名地点:克拉玛依区社区职业培训学校(克拉玛依区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咨询大厅)。
八、培训时间及地点
开课时间: 2006年11月21日
培训地点:克拉玛依区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夏丽萍 联系电话:6245651 6615830
附件:参加创业培训申请登记表
克拉玛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